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侯勃自畏恐 诛,常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。其後人 有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尉 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捕勃治之。勃恐,不知置辞。吏 稍侵辱之。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 乃书牍背示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 ,孝文帝女 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教引 为证。勃之益封受赐,尽以予薄昭。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 后亦以为无反事。文帝朝 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,曰 :“绛侯绾皇帝玺,将兵於北军,不以此时反,今居一小县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辞,乃谢曰: 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 使持节赦绛侯,复爵 邑。绛侯既出, 曰:“吾尝 将百万军,然 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