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 谩。劾系都司空。 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 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 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 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 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 见。书奏上,而案 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 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 市。五年十月 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 病,议定不死矣 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