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 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 行後,未至 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 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 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 曰:“何以为验? ”对曰:“ 使死者复 生,生者不惭,为 之验。”於是遂 属奚齐於荀息。荀 息为相, 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 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 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 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 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 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 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 克弑悼子于朝 ,荀息死 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 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 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 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