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 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 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 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 哀公属之其弟 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 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 发兵伐陈,陈君留 奔郑。九 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 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