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 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 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 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 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 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 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 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 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 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 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 功?”乃与赵衰等 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 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 曰:“杀臣成子, 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 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 犯曰:“事 不成,犯肉腥臊,何 足食!”乃止,遂行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