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 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 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 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 女淫於蔡人, 数归,厉公 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 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 陈大夫。厉公之 杀,以淫出国, 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