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 上书请废太子 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 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 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 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 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 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 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 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 除其罪,又疑太 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 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 反者救赫、陈喜 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 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 “勿捕。”遣中尉 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 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 宫而守之 。中尉大行还,以 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