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 女。文公卒, 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 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 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 。厉公既 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 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 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 ,故春秋曰“蔡 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