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 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 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 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 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 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 嬴,以淮南事系 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 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 沛郡求捕所 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 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 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 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 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 具以情实对 。吏皆围王宫而 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 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