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 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 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 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 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 手,二人 前谏。随会 先谏,不听。灵 公患之,使鉏麑 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 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 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