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 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 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 淮南事系。 王闻爽使白嬴 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 司公卿下 沛郡求捕所与淮 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 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 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 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 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 验,公卿请 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 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 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 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