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 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 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 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 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 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 去。”齐女曰:“ 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 时得功?” 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 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 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 ,犯肉腥臊,何足 食!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