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,身体不得摇,骨肉不相任,故 喘,不当医治。脉法曰“ 年二十脉气当趋,年三十当疾步, 年四十当安坐,年五十当 安卧,年六十已上气当大董”。文王年未满二十, 方脉气之趋也而徐之,不应天道四时。後闻医灸之 即笃,此论病之过也。臣意论 之,以为神气争而邪气入,非年少所能复之也,以故死。所谓气者 ,当调饮食,择晏日, 车步广志 ,以適筋 骨肉血脉 ,以泻气。 故年二十,是谓“易■”。法不当砭灸,砭灸至气逐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