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 积货逐利 。於是公卿言: “郡国颇被 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 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 南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 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 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 。诸贾人末 作贳贷卖买, 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 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算。 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 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 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 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 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