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夫贤主者,必且 能全道而行督责之术者也。 督责之,则臣不敢不 竭能以徇其主矣。此臣主之分定,上下之义明,则天 下贤不肖莫敢不 尽力竭任以徇其君矣。是故主独制於天下 而无所制也。能穷乐 之极矣,贤明之主 也,可不察焉!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