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 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 灵公怒, 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 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 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 先谏,不听。灵公 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 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 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