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为 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 百被可以葬者。取庸苦 之,不予钱。庸知其盗买县官器,怒而上变告子,事连汙条侯。书既闻上,上 下吏。吏簿责条侯, 条侯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“吾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 。廷尉责曰:“君侯欲反邪?”亚夫曰:“臣所买器,乃葬器也,何谓反邪?” 吏曰:“君侯纵不反地上,即 欲反地下耳。”吏侵之 益急。初,吏捕条侯,条侯欲自杀,夫人止之 ,以故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因不食五日,呕血而死 。国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