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 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 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 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 如晋何。 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 献公曰:“何以 为验?”对曰 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 於荀息。 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 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 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 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 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 ,献公未葬也。荀 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 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 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 曰:“诗所谓‘白 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 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 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