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 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 人,观其 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 ,杀宰夫, 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 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 ;已又见死人手, 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 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 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