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 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 务远略,诸 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 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 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 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 於是遂属奚齐於 荀息。荀息为相, 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 邳郑欲内 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 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 葬也。荀息将 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 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 悼子而葬 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 不可为也’,其 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 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 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 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 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