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 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 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 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 侯悉就国 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 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 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 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 初学,专欲擅权 ,纷乱诸 事。”於是 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