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 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 公与他异母。及 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 厉公既立 ,娶蔡女。蔡 女淫於蔡人, 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 公之少子 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 令蔡人诱厉 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 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