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景公元年,初,崔杼生子成及 彊,其母死,取东郭女,生 明。东郭女使其前夫子 无咎与其弟偃 相崔氏。成有罪,二相急治之,立明为太子。成请老於崔,崔杼许之,二相弗听,曰:“崔 ,宗邑,不可。 ”成、彊怒, 告庆封。庆封与崔杼有郤,欲其败也。成 、彊杀无咎、 偃於崔杼家,家皆奔亡。 崔杼怒,无人,使一宦者御,见庆封。庆封曰:“请为子诛之。”使崔杼仇卢蒲嫳 攻崔氏,杀成、彊,尽灭崔氏 ,崔杼妇自杀。崔杼毋归,亦自杀。庆封为相国,专权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