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 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 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 矢,与王御者奸, 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 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 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 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 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 恐其发之 ,闻律先自告 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 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 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 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 。天子曰: 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 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 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 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