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 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 也。宰夫 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 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 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 谏。随会先谏, 不听。灵公 患之,使鉏麑刺赵 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 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 一也。”遂触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