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 馀年,天下和 洽,而固当 改正朔, 易服色,法制度,定 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 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 之。於是 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 之,乃短贾生曰:“ 雒阳之人,年 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 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 不用其议,乃以贾 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