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 齐桓公大会诸侯於 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 至,逢周 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 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 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 ?”荀息曰: 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 ,为之验 。”於是遂属奚齐 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 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 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 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 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 ”荀息曰:“吾 不可负先君言。 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 次,献公 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 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 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 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 言之玷,不可 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 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