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 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 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 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 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 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 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 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 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 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 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 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 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 勿捕。”遣中 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 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 ,公卿请遣宗正 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