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 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。取庸苦之,不予钱。庸知其盗买县官器,怒而上变告子, 事连汙条侯。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吏簿责 条侯,条 侯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“ 吾不用也。 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曰:“君侯欲反 邪?”亚夫曰:“臣所买器 ,乃葬器也,何谓 反邪?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反地上,即欲反地下耳。”吏侵之 益急。初,吏捕条侯 ,条侯欲自杀,夫人止之,以故不得 死,遂入 廷尉。因不食五日, 呕血而死。国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