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 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 ,随而泣 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 生男,缓 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 萦伤父之 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 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 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 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 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 岁中亦除肉刑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