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 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 迁至御史及 中丞。使 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 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 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 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 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 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 力行之, 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 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 下吏诋罪, 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