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其後二岁,赤侧钱 贱,民巧法用之,不便,又废。於是悉 禁郡国无铸钱,专令上林三官铸。钱既多,而令天 下非三官钱不得行, 诸郡国所前铸钱皆废销之, 输其铜三官。而民之 铸钱益少, 计其费不能相当,唯真工大 奸乃盗为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