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 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 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 公病,蔡人为 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 。厉公既立,娶 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 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 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 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 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 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 淫出国, 故春秋曰“ 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