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 诏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 武帝时,聚 会占家问之, 某日可取妇 乎?五行家曰可,堪舆家 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曰大凶, 历家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大吉 。辩讼不决, 以状闻。制曰:‘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”人取於五 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