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 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 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 ,法制度,定官名, 兴礼乐, 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 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 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 就国,其说皆自 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 贾生任公 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 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 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 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 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