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 娶郑,长姬 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 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 留有宠哀公,哀公 属之其弟司 徒招。哀公病 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 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 哀公,哀公 自经杀。招 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 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 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 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