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 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 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 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 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 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 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 荀息曰:“能 。”献公曰:“ 何以为验 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 ,生者不惭, 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 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 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 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 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 言。”十月, 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 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 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 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 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 之谓乎!不负其言 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 卜曰“齿牙为 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