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 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 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 可使者!”於是少 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 “妾父为吏,齐中 称其廉平,今坐法 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 不可复续,虽欲改 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 婢,以赎父 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 ”书闻,上悲 其意,此 岁中亦除肉刑法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