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八年, 初,宣公 爱夫人夷姜,夷姜生子伋,以为太子,而令右公子傅之。右公 子为太子取齐女, 未入室,而宣公见所欲 为太子妇者好,说而自取之,更为太子取他女。宣公 得齐女,生子寿、子 朔,令左公子傅之。太子伋母死,宣公正夫人与朔共谗恶太子伋。宣公自以其夺太子妻也,心恶太 子,欲废之。及闻其恶,大怒,乃使太子伋於齐而令盗遮界上杀之,与太子白旄,而告界盗见持白旄者 杀之。且行,子朔之兄寿,太子异母弟也,知朔之 恶太子而君欲杀之,乃谓太子曰:“界 盗见太子白旄,即杀太子,太子可毋行。”太子曰: “逆父命求生,不可。”遂行。寿见太子不止,扑盗其沧旄而 先驰至界。界盗见其验,即杀之。寿已死,而太子伋又至,谓盗曰:“所当杀乃 我也。”盗并杀太子伋,以报宣公。宣公乃以子朔为太子。十九年,宣公 卒,太子朔立, 是为惠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