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 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 马二十乘,重耳安 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 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 犯乃於桑下 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 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 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 命。子不疾反国 ,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 子羞之。且不求 ,何时得功?”乃与 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 曰:“杀 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 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” 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