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 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 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 之地。陛下损 膳省用,出禁钱 以振元元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 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 如故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 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 钱四千一算。非 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 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 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 匿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 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 。敢犯令,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