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言曰 :“孝武 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 ,某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,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,丛 辰家曰大凶,历家曰 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,太 一家曰大吉。辩讼 不决,以状闻。制 曰:‘避 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 ’”人取於五 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