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周为廷 尉,诏狱亦益多矣。二千石系者新故相因,不 减百馀人。郡 吏大府举之廷尉,一岁至千馀章。章大者连逮证案数百,小者数十人 ;远者数千 ,近者数百里。会狱,吏因责如章告劾,不服,以笞掠定之。於是闻有逮皆亡匿。狱久者至更 数赦十有馀岁而相告 言,大抵尽诋以不道以上。廷尉及中 都官诏狱逮至六七万人, 吏所增加十万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