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 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 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 事有不便,以便宜 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 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 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 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 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 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 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 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 论弃市渭城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