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 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 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 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 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 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 ,恐乱起,子 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 :“能。 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 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 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 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 以三公子之 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 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 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 公未葬也 。荀息将死之 ,或曰不如 立奚齐弟悼子而 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 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 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 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 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 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