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 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 遗诏,曰 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 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 魏其乃使昆弟 子上书言 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 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 藏魏其家,家丞封 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 悉论灌夫及家属。 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 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 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