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 中,人上 书言意,以刑 罪当传西之长 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 。意怒,骂 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 ”於是少 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 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 吏,齐中称其廉 平,今坐法当刑。 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 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 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