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学用剑,自 以为人莫及,闻郎中雷被 巧,乃召与戏。被一再辞让,误中太 子。太子怒, 被恐。此时有 欲从军者辄诣京师,被即原 奋击匈奴。太 子迁数恶被於王,王使郎中令斥免,欲以禁後,被遂亡至长安,上书自明。诏下其事 廷尉、河南。河南治,逮淮南太子,王、王 后计欲无遣太子,遂发兵反,计 犹豫,十馀日未 定。会有诏,即讯太 子。当是时,淮南相怒 寿春丞留太子 逮不遣,劾不敬。王以请相,相弗听。王使人上书告相,事下廷尉治 。踪迹连王,王使人候 伺汉公卿,公卿请逮捕治王。王恐事发,太子迁谋曰:“汉使即逮王,王令人衣卫士衣,持戟 居庭中,王旁有非是,则刺 杀之,臣亦使人刺杀淮南中尉,乃举兵,未晚。” 是时上不许公卿请,而遣汉中尉宏即讯验王。王闻汉使来,即如太子谋计。汉中尉至,王视其颜色和,讯王以斥雷被 事耳,王自度无何, 不发。中尉还,以闻 。公卿治者曰:“ 淮南王安拥阏奋击匈奴者雷被等,废格明诏, 当弃市。” 诏弗许。公卿 请废勿王,诏弗许。公卿请削五县,诏 削二县。使中尉宏赦淮南王罪,罚 以削地。中尉入淮南界,宣言赦 王。王初闻汉公卿请诛之,未知得削地,闻汉使来, 恐其捕之, 乃与太子谋刺之如前计。及 中尉至,即贺王,王以故 不发。其後自伤曰:“吾行仁义见削,甚耻之。”然淮南王削地之後,其为反谋益甚。诸使道 从长安来,为妄妖言,言上无男,汉不治,即喜;即言汉廷治,有男,王怒,以为妄言,非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