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 人也。以佐 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 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 。官事辨 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 及治淮南反狱 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 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 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 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 重法绳之。 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 宣以小致大, 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 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 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 ,当族,自 杀。而杜周任用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