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 言孝作輣 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 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 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 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 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 陈喜雅数与王 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 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 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 大行息即问王, 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 ,公卿请遣宗正、... 更多 >>